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内教办发〔2019〕39号)要求,学生工作部每周组织开展升国旗仪式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每周一7:00精心组织庄严隆重的升国旗仪式;除寒暑假和周日外,每天早晨7:00举行升国旗仪式。升国旗仪式地点为田径场。
二、具体安排
为加强全校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进一步增强国家意识、强化国家认同、增强民族自豪感,在升国旗仪式期间,各学院要组织开展向国旗敬礼、在国旗下宣誓等仪式,组织集体唱国歌,开展在国旗下讲述爱国故事、民族团结故事等活动。
为使各项活动有条不紊的深入组织开展,确保活动实效,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学生工作部组织全校性的升国旗仪式等活动;从第二周开始,在每天升国旗仪式期间,由各学院按要求组织本学院师生开展活动(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其他学院可以组织学生学习观礼。
三、有关要求
(一)升国旗仪式严格遵守《国旗法》,按照升国旗、唱国歌的相关礼仪和程序组织。
(二)各学院在组织开展活动中,要保证活动的覆盖率不低于95%。
(三)各学院在规定的周次安排内完成活动,次周内将活动总结(含图片、影像等资料)报送学工部(武装部)B330室,电子版资料同时发齐明OA中。如后续组织开展活动,可以随时报送相关资料。
如有疑问,可详询。
武装部办公室:包青虎、齐明,联系电话:5952190;
国旗护卫队:阿拉斯、倪国柱 ,联系电话:17614713630, 15847641880。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