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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介绍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各部门介绍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不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主线,贯穿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主要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学生奖惩、资助以及学校招生、就业、“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与管理、公寓管理以及人民武装部等各项具体业务工作

一、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1.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素质测评工作,做好“优秀学生奖学金,思政课学习优秀奖、国防励志奖、毕业论文(设计)优秀奖、优秀班集体奖、十佳毕业班奖”评选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

3.负责学生违纪处分和解除违纪处分工作;

4.负责每学期集中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推进“诚信校园”建设;

5.负责安排部署节假日、寒暑假本专科学生工作;

6.协助公寓中心做好“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与管理、公寓管理工作。

7.做好学生手册的更新和编制工作,为学生在校期间有关政策提供咨询服务;

8.落实学生申诉工作,协调各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充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9.落实新生入学报到工作,做好迎新系统维护管理,为新生入校报到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10.负责走读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一站式”学生走读办理服务;

11.协调教务处、各学院做好学业预警和纪律处分学生的教育帮扶工作;

12.推进学生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优化学生常用流程的网上通办。

二、辅导员发展中心

1.调研分析学生思想动态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2.总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经验与成果开展理论研究;

3.组织开展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

4.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相关条例的制定;

5.组织开展专职辅导员考核与表彰;

6.组织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

7.组织辅导员职业技能培训、理论研讨、日常学习交流;

8.组织开展班主任的考核、表彰;

9.指导学院进行班主任的聘任、管理。

10.提供辅导员优秀人物、典型工作事迹推荐宣传;

11.提供学生工作队伍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论文评选、“时代新人铸魂工程”精品项目、学生工作课题等科学研究指导服务;

12.提供组建“领雁之星”大学生优秀事迹宣讲团并开展全校范围宣讲服务。

三、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制定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规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建设和管理大学生心理中心的场地、设备及资料。

3.对全校学生开展心理辅导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预防并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

4.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发展规律,掌握必备的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5.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关心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学生心理素质的良好氛围,促使学生正确提高心理素质、实现全面协调发展;

6.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排查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把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整合全校心理健康资源,有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8.开展心理健康理论研究、案例分析和工作研讨,分析学生的心理特点,探寻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规律,总结心理健康教育实践经验,探讨针对高校特点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方式方法,提升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水平;

9.协助和指导学院心理辅导站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保证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系统和有效;

10.完成全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的各项工作,引领带动辐射示范区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口支援盟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承担自治区高校的交流及培训工作。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政策宣传与制度建设宣传贯彻国家、自治区资助政策,制定完善学生资助、勤工助学和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

2.资助工作统筹统筹本专科、研究生资助工作,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档案管理及资助管理系统的维护。

3.奖助学金与贷款管理负责国家和自治区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资金及各类校级奖学金评审发放、组织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与管理。

4.勤工助学管理组织、指导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活动,规范管理并监督执行。开拓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5.特殊资助项目负责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及贷款代偿。筹划并评估资助项目经费使用效益,包括奖助学金、补贴、困难补助等。

6.学生保险服务负责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政策宣传及咨询。负责校方责任险的招采及服务管理。

7.经费发放。按时发放勤工助学酬金、研究生“三助”酬金、医保补助等。

8.监督与指导指导、监督学院资助工作,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开展资助育人活动,提升资助育人实效。

五、国防教育中心

1.开展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一是严格实施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科学施训,保证质量,确保军训目标的顺利实现;二是制定军事理论课程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

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开展国防教育,加强国防特色学校相关建设;

3.做好各学院国防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抓好政策培训,构建国防教育体系;

4.联系兵役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军地部门,落实上级机关征兵和退役安置等政策,推动有关政策校本化,促进学校军民共建、军民融合;

5.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咨询服务,做好复学、信息登记、跟踪服务等工作,维护合法权益,做好退役复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最美退役大学生士兵”评选和典型选树等管理工作;

6.做好挂靠学生社团的指导管理工作,落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国防体育分会相关工作,开展国防体育有关工作;

7.组织军事教师开展业务培训、教学竞赛等工作;

8.做好军训教官、学生、场地等保障工作;

9.做好学生征兵宣传动员、教育管理、应征入伍、制度保障等工作;

10.协调校地有关部门,积极促进退役复学学生毕业就业。

六、公寓管理中心

1.负责制定、完善和落实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流程、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生公寓卫生、文明宿舍的评比评优,推动学校学生公寓文化建设。

3.负责全校“一站式”学生社区整体规划、年度建设和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4.加强与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工作,及时向学院反馈学生校内动态。

5.负责毕业生离校时寝室验收和新生入校宿舍分配、建立档案等工作,办理学生走读退宿相关工作。

6.精准掌握全校学生住宿数据,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的安排、调整、退宿等工作。

7.负责做好学生宿舍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和设施维修上报和整治工作。

8.协助党委保卫部、后勤与基本建设处做好学生公寓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驻楼辅导员教育、业务培训、岗位考核、落实工作职责。

10.协调后勤与基本建设处,加强学生宿舍设施设备管理服务。

11.做好学生公寓投诉处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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