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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的通知
2021-04-15 09:07

各学院

为切实推进教育机会公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现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帮助贫困学子克服家庭经济困难,减轻他们在学习、生活方面的经济压力,体现学校对他们的关怀,提高我校学生资助水平,现将特殊困难补助审核发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专科在校生中的残疾学生。

、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并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附相关证明材料;

2、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并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2021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汇总表》(附件2),汇总后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受助学生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资助学生发放补助资金。

三、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将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21年4月23日前上报至李雪萌处。

、相关要求

(一)规范使用。受助学生必须按照申请的用途合理使用特殊困难补助,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不能用于超出正常标准的生活费用支出,违规者一经查实,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补助,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临时困难补助是为了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而设立,请各辅导员、班主任深入摸底,如实掌握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同时,要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附件1:内蒙古科技大学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附件2:内蒙古科技大学2021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1年4月15日


版权所有© 内蒙古科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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