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推进教育机会公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现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帮助贫困学子克服家庭经济困难,减轻他们在学习、生活方面的经济压力,体现学校对他们的关怀,提高我校学生资助水平,现将特殊困难补助审核发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专科在校生中的残疾学生。
二、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并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并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2021年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汇总表》(附件2),汇总后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受助学生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资助学生发放补助资金。
三、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将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21年4月23日前上报至李雪萌处。
四、相关要求
(一)规范使用。受助学生必须按照申请的用途合理使用特殊困难补助,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不能用于超出正常标准的生活费用支出,违规者一经查实,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补助,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临时困难补助是为了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而设立,请各辅导员、班主任深入摸底,如实掌握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同时,要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附件1:内蒙古科技大学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附件2:内蒙古科技大学2021年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