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3届毕业生奖学金评定、评优及毕业鉴定工作,保证2013届毕业生工作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3届毕业生奖学金评定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附件1)进行。
2、2013届毕业生评优工作依据“内蒙古科技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例”(附件3)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其中“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控制在毕业生学生干部的5%以内。
3、各学院请于6月25日前将2013届毕业生论文(设计)成绩单(一份,A4纸)、奖学金评定结果(一式两份,A4纸)报学工部马丽霞处,电子版文档(样表见附件2)通过oa系统发到学工部马丽霞邮箱;毕业生评优花名册(附件4)材料报学工部马丽霞处,电子版文档通过oa系统发到学工部马丽霞邮箱。
4、毕业鉴定:
(1)自我总结:要求毕业生全面地总结自己在大学期间的思想道德、知识能力、文明养成等各个方面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不足,并有针对性的规划未来。
(2)班组鉴定:
由班主任划分小组(一般为8-10人),指定两位公正、负责的学生主持记录,鉴定小组要客观、公正地对每位学生的表现做出鉴定,既要肯定优点,又要指出缺点。
(3)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代表学校签署意见。
(4)各学院要认真动员,精心组织,防止走过场,学生应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5)《毕业生登记表》由招生就业处统一发放,各学院存入档案。
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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