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上学期学生素质测评及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学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素质测评办法》(见附件1)和《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见附件2)进行。
2. 计算平均学分绩的课程数为学生本学期所学全部必修课及应加分项。
3. 学生社会活动加分项必须经过学生工作部或学生所在学院确认(以公章为凭),否则一律不予加分。
4. 本学期转专业的学生,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应在原专业进行。
5. 各等级奖学金的评定比例以全院参评学生总数为基准,请各学院严格控制比例。
6. 由于欠缴学费,无成绩的学生,按未注册处理,不参加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
7. 素质测评结果和奖学金评定结果审核无误后,需公示五日。
8. 公示后请将相关材料纸质及电子文档于2013年10月21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学生教育管理科马丽霞处,电子文档通过OA发到马丽霞邮箱。需报送的具体材料包括:
(1)学生素质测评表: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样式及要求请见附件3;需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务必按照表格样式制作表格。
(2)奖学金报表:包括各专业明细表、学院汇总表两类,报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样式及要求见附件4。
10.学生奖学金由计财处统一打到学生的银行卡上,请各学院准确核对学生姓名、学号。
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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