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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毕业年级学生素质测评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2-04-08 16:56

各学院:

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学期毕业年级学生素质测评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21-2022学年第学期毕业年级学生素质测评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1)和《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素质测评办法》(见附件2)执行。

2.学院成立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3.各学院应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素质测评办法》(附件2)的规定,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学生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于2022年4月13日前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由学习成绩测评社会实践创新实践测等三项测评成绩加权,其中学习成绩测评占比不得低于80%,社会实践评占比不得超过5%创新实践测占比不得超过15%,具体占比情况学院可根据学生年级、学科特点适度调整。

5.凡纳入学生社会实践测评、创新实践测范围的各级各类校园文化、体育、艺术、科技活动,由校院两级团组织在综合测评前一周进行汇总、公示。

6.学生素质测评结果,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班主任签字确认后,在班级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学院汇总按年级分专业、分招生大类排序,并通过学生可知晓的途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公示后须报送的具体材料和要求如下:

(1)学习成绩测评表(附件3,一式一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附件6,一式份)、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明细表(附件7,一式两份422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栗云杰处。

(2)社会实践测评表(学院样表)(附件4,一式一份)、创新实践测评表(学院样表)(附件5,一式一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附件6,一式份)社会实践测评表(个人样表)(附件8,一式一份)、创新实践测评表(个人样表)(附件9,一式一份)于422日前报送至校团委龙鹤处

8.奖学金由计财处统一打到学生的银行卡上,请各学院务必准确核对学生姓名、学号。




党委学生工作部  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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