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5年5月28日,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联合召开了2015年度全区普通高校助学贷款工作会议。按照会议精神及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要求,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续贷
1.续贷学生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学生录入申请信息时,必须填写“续贷声明”后才能完成贷款申请。)。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有责任感和感恩之心,对贷款的认识等,字数在200字左右。学校资助中心将逐一审核学生填写的续贷声明,若续贷声明填写不规范,将退回重写,再填写不合格,取消其续贷资格。
2.借款学生需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特别是学院、学号、专业、联系电话、QQ邮箱等信息)。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本年登录次数少于2次的学生不能申请续贷。)(系统已开通自动校验功能)
3.新申请贷款学生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后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贷款申请信息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的“资格审查情况”栏内由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部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
4.学生在暑假期间持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本人签名的《申请表》与共同借款人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的资助中心办理助学贷款。续贷学生《申请表》的“资格审查情况”栏内不用填写。
(二)毕业确认
会议要求,各高校将“毕业确认”作为学生必不可少的离校手续和环节,确保每一名借款学生离校前均进行毕业确认,确保毕业确认完成率100%。
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具体路径是学生在“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下,如实填写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后点击提交。学生填写个人信息完毕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同时,牢记学生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
(三)贷款还款与催收及诚信教育
1.提前还款。鼓励借款学生提前还款,借款人每个月(11月除外)随时可以提交提前还款申请进行提前还款。
2.还款方式: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通过支付宝还款或者借款人到县级资助中心通过POS机刷卡还款。
3.做好学籍地高校助学贷款的催收工作。
我区学籍地高校助学贷款仅在2007、2008年办理过两期,到2016年年底为最后还款日期,从目前的还款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还是好的,但部分高校的还款情况还不理想,希望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一定要加大催收力度,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目前,我校学籍地高校助学贷款有163人已到或即将到最后还款期(2015年10月30日),请各学院尽所能联系当时班主任、班长、同学通知到名单中学生联系还款。还款联系人:校资助中心王老师。
4.会议要求,各高校做好贷款毕业生的还款宣传和诚信教育工作,集中举办金融知识专题讲座、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培训、个人征信知识讲堂等活动,同时要求借款学生在每年11月1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并及时还款。
(四)检查考核
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联合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将对各高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情况、续贷组织和续贷声明填写、电子回执录入情况、毕业确认和诚信教育组织开展情况等等。考核不合格,将停办该校开行助学贷款业务。
(五)业务联系、咨询
有关助学贷款业务,如有问题请到学工部大学生资助中心咨询。(地址:行政办公楼B座227室;联系电话:0472--5954376;联系人:王老师,手机:15949424942)
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我校2015年开行助学贷款续贷、毕业确认、催缴还款等工作,同时更要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特此通知
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