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全区2020-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函》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内蒙古科技大学正式注册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新疆籍(指新疆生源)各民族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审依据
各学院严格按照《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附件1)进行评选,切实将助学金落实到位。
三、需提交的评审材料
各学院汇总《内蒙古科技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于12月8日前发送至资助管理中心李雪萌OA处。
附:1、《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
2、《内蒙古科技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备案表》
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