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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劳动节期间学生工作的通知
2021-04-29 15:15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2021年劳动节假期为5月1日(周)到5月5日(周5月6日正常上课。为了保证放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

      各学院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全面细致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学校所在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践行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各学院要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动态精准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做到留校人数、离校行程轨迹等健康管理信息底数清、情况明。引导生主动加强健康监测,如发现疑似症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在放假前要组织班会,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交通、人身、财产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特别是针对学校周边道路车辆多、车速快的情况,教育学生外出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在外期间不要到偏僻、不安全的地方游玩,不乘坐无牌、无照、不安全和车况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交通工具;同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提高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各学院要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证据意识,如遭遇诈骗,应尽可能及时留存犯罪分子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QQ号、微信号及银行卡账号等信息,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和追缴被骗款等工作。同时,应及时办理银行卡挂失,修改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密码等,防止可能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对于学生频繁办卡、兼职刷单等异常行为,要密切关注,发现学生被骗,应及时做好帮扶和教育引导工作。

、加强在校学生管理工作

加强宿舍安全卫生检查工作,引导学生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严格排查学生通宵上网、使用违章电器、留宿他人等现象,发现学生违纪应责成立即整改。加强假期期间晚归寝检查,对于未经请假的夜不归宿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禁止任何学院或个人组织学生外出旅游,禁止学生参加封建迷信、不利于身心健康成长的活动和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活动。

、严格请销假制度

各学院应向学生明确纪律要求,学生请假须严格履行学校请销假制度,请假时间为3日以内(含3天),先后经班主任、学工办主任、学院书记(副书记)审批,报学生工作部备案;请假时间为3日以上,先后经班主任、学工办主任、学院书记(副书记)、学工部部长(副部长)审批,报学生工作部备案。学院严格实行学生去向登记,学生须严格按照申请时间离校和返校。按照学校军训工作安排,要求2020级学生须于5月5日中午12点前返校,学院需对学生返校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其中2020级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于5月5日下午5点前OA报送学生工作部栗云杰处。其他年级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5月6日下午5点前报送学生工作部栗云杰处。

、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学院安排相关人员值班,值班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学生动态。要完善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好处置。学院值班表纸质版4月30日下班前报学生工作部栗云杰(行政楼B232


附件:内蒙古科技大学五一假期学生出行返校情况统计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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