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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资助育人系列活动之暑假社会实践的通知
2023-06-15 11:11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发展型资助体系建设,更好地落实党、国家和学校的资助育人政策,进一步了解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状况,不断提高资助精准度,持续加强资助关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组织开展资助育人系列活动之“资助育人·励志感恩”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

北疆教育心向党·资助育人促发展

二、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包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以及其他促进家乡发展实践活动,具体如下:

(一)各队伍通过对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进行家庭走访,宣传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深入了解我校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情况,根据实际需要,为其定制个性化的帮扶方案,并建立长效联系机制。

(二)各队伍自主联系家乡所在地的县、市级资助中心,持介绍信、学生证说明来意,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以志愿服务等形式参加各类资助政策落实、各类社会助学项目的管理、协调及发放工作、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等资助工作,协助其处理日常性工作,了解家乡的资助政策情况,宣传交流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加强校地沟通联系。

(三)各队伍可根据家乡实际情况,可从乡村振兴、产业扶贫、文化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调研,形成对家乡发展有益的建议。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申报

各学院自行成立团队,选取活动内容的一项或多项,以“走访+N”的内容形式制定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方案,每个团队限3-5人,团队成员需为2022-2023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议团队成员家乡所在地与社会实践地点一致或相邻。每支队伍要有1名指导教师。

申报时间:6月15日-6月25日

报名方式:请各学院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汇总表(附件1)、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书(附件2)、暑期外出实践安全承诺书(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李雪萌OA,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B227。

(二)项目评比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项目评选,对优秀项目予以立项,并对团队成员(不含指导教师)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给予资金支持,原则上每个团队预算不得超过1万元。

(三)项目实施

各队伍按照计划组织开展活动,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8月11日。

(四)结项验收

下学期开学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场成果展示会,对项目进行验收,各队伍通过答辩的方式,对项目背景、内容、可行性分析、已达到的实践效果、预算与实际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说明,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将发放资金。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要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做好报名团队的全程指导;参与团队要坚持务实高效、力戒形式主义,带着问题访、带着任务访,积极宣传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的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了解受访学生个人及家庭情况,确保实地走访活动取得实效。

(二)活动正式开展前应签署安全承诺书,活动期间应严格遵守纪律,维护学校形象,保护自身安全。

(三)本活动的优秀实践项目将推送参加全校的优秀社会实践评比。


附件1: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汇总表

附件2: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书

附件3:暑期外出实践安全承诺书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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