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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Notice Bulle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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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等有关事宜通知
2026-08-31 10:23

各学院、各服役学生:

根据国家、自治区、学校有关规定,学生参军入伍享受相关优待政策。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一)资助对象

1.2026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包括直招军士)和往届毕业生、在校生(不含大一新生);

2.2026年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2021年起,退役复学学生可以享受复学后在学制年限内国家助学金资助,但错过不补,请务必确保2026年退役复学学生均提交资助申请材料);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通过全国统一高考,2026年考入我校的新生。

4.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复学学生、残疾军人学生。

5.不属于资助对象: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定向培养军士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军士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二)资助金额

1.学费补偿、学费减免,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学费补偿金额按照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补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2.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在学制内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即370元/人/月,按在校10个月计发),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不可重复享受。

3.退役复学大学生士兵需要自行缴纳当学年学费,完成学籍注册。

(三)报送材料

1.毕业生招收为军士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原件2份;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3)毕业证复印件2

2.在校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原件2份;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

3.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材料:(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原件2份;2)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各2份;3)学校复学学籍异动表(复学申请表)复印件2份。

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费减免材料:(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原件2份;2)高校录取通知书、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各2份;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原件1份。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通过全国统一高考2026年考入我校的新生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复学学生残疾军人学生手工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并按以上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6.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如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2份和国家助学贷款结清凭证原件。(2022年以后入伍的,仅补偿用于学费的部分。)

7.退役复(入)学学生学费减免资助需要学生复学后一次填报逐年申请,逐年补偿。退役复(入)学后,学生首次申请使用《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申请剩余学制年限内学费,之后每年使用《退役复(入)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申请当学年学费。

(四)报送要求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需要学生自行加盖征兵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印章。各学院收集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小白楼B205截止时间为930

联系人:齐明老师 联系电话:5951074

二、国防励志奖学金申请

根据学校《学生参军入伍实施办法》《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规定,在服役期间获三级表彰及以上表彰或者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的,退役复学后可以申请1次国防励志奖学金(往年已经申请的,不得再次申请)。符合条件的退役复学学生,提交申请表、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复印件、立功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报小白楼B205室。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

三、转专业申请

2026年下半年退役复学的学生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相关材料递交至学校征兵工作站,截止时间为10月8日,逾期不再统一受理。

四、课程免修申请

退伍复学学生申请军训、军事理论、体育免修的,在个人教务系统上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五、学院关怀活动

(一)开展悬挂“军人宿舍”标识牌等活动。做好军人宿舍的清理和认定工作,对已经没有退役军人住宿的宿舍,要及时摘除“军人宿舍”标识牌。对新增的军人宿舍,要及时悬挂标识牌。结合国防教育,悬挂标识牌可以组织相应的仪式,弘扬入伍光荣、军人地位尊崇的社会风气。根据本院退役复学学生人数,10月9日-10月31日期间到国防动员综合实践基地二楼领取“军人宿舍”标识牌,原“军人宿舍”标识牌自行替换和销毁。

(二)开展退役复学学生主题班会。召开新入班退役复学学生主题班会,让退役复学学生讲述在部队的经历和故事,用军人的精气神感染全体学生,进一步营造崇军尚武的良好氛围,增强大学生强军固防和国家安全意识。

(三)开展征兵宣讲活动。各学院可以结合2026年上半年征兵工作,选聘优秀退役学生作为本院的征兵宣传大使,开展优秀退役学生事迹宣传和征兵政策宣讲,用一个个鲜活的事例激发大学生爱国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六、有关要求

退役学生是我校的宝贵财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退役学生的相关工作,及时将文件要求传达到本院退伍学生中。持续做好退役复学生的思想教育、学业帮扶、优抚优待、榜样引领等工作,切实彰显退役复学学生的军人地位,发挥退役复学学生的榜样力量,积极推动征兵工作、学风建设等工作深入开展。

工作开展情况的文字和图片材料,于12月21日前发齐明OA。

特此通知。


附件:1.申请国家资助汇总表

2.退役复(入)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3.内蒙古科技大学国防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4.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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