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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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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职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12-06 16:31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内蒙古科技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度专职辅导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专职辅导员(不含副处级领导干部)。

二、考核依据

依照《内蒙古科技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见附件1)进行考核。考评总分满分100分,包含个人自评、学生评议、班主任评议、学院考核和部门考核五个部分其中辅导员自我评价占10%、学生评价占40%、班主任评价占10%,学院考核占20%、部门考核占20%

三、材料提交

(一)撰写述职报告进行自评述职报告作为个人自评的中心内容,是辅导员对本人过去一年的工作做出全面总结,述职报告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每位辅导员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进行个人自评并打分。

(二)各学院组织开展学生评议、班主任评议、学院考核按照辅导员包联班级情况组织开展学生评议、班主任评议及学院考核。学生评议使用内蒙古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考评量表(见附件4),可采用问卷星等线上问卷或纸质问卷等方式组织学生参加评议,人数应不少于包联班级学生人数的20%

(三)材料报送。各学院请1220日前将考核相关材料审核后,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毕治方OA纸质版送至行政楼B332具体材料如下:

1.《内蒙古科技大学2023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每个学院一份;

2.《内蒙古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述职报告,每人一份。

四、工作要求

(一)辅导员考核工作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做好考核工作。

(二)参评辅导员要正视评价结果,对评价过程中反馈的不足应积极总结,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特此通知。


附件1:内蒙古科技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附件2:内蒙古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3:内蒙古科技大学2024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4:内蒙古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考评量表(学生评价)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

   202412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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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01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