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1日—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活动安排
各学院要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爱国主义教育等相关法律知识。
“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各学院要以“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鼓励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学生参与宪法学习活动的积极性和实效性。“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参与通道将于2023年12月8日17:00关闭。
《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宪法主题歌曲的教育作用,积极推动学生会、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各学院至少上报1件优秀作品至党委宣传部祁鑫处。党委宣传部将从中遴选出优秀作品推广至学校官方账号进行展示。
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各学院要以此为主题组织安排开展“宪法晨读”。12月4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自治区教育厅将设立内蒙古分会场,与主会场同步连接参与活动,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通过普法网观看直播、共同参与。具体安排如下:
1.9:00—9:05升旗仪式;
2.9:05—9:15宪法晨读,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详见附件),现场学生及全体人员跟读,各学院通过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3.9:15—9:20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各地学校跟唱(歌曲资料可在普法网下载);
4.9:20—9:45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优秀选手展演;
5.9:45—10:00教育部领导讲话。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方式方法,引导师生积极参与,推动学习活动广覆盖、见实效。同时,要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多种渠道集中、及时展示本学院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亮点和特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请各学院认真总结“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含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生人数,相关活动照片、视频等),形成综合文字材料,于12月8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魏聃OA,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B332。
附件:《宪法晨读内容》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