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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Notice Bulle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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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业预警学生跟踪教育的通知
2021-07-05 16:41

各学院:

为加强学风建设、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学生学习过程指导,通过学校、学生、家长三方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对本学期学业预警学生跟踪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由教务处生成学业预警名单。

(二)教育疏导:各学院向预警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书》,班主任应第一时间与预警学生谈话,辅导员应及时跟进介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共同分析成因,调整作息时间,制定学习计划,细化学期课程学习目标,积极做好跟踪教育工作,跟踪教育过程应留有记录并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三)家校共育:学业预警发出后,班主任应及时将《学业预警通知书(致家长)》通过邮寄、微信、QQ等形式发送给学生家长,与家长电话联系,告知家长学生在校情况,征求家长意见,形成家校教育合力。

(四)学业帮扶: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指导下,做好朋辈指导帮扶。帮助预警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定期检查学习计划执行情况;每周开展不少于2小时的课程辅导;每周抽查2次上课出勤情况,督促其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成绩,并做好学习辅导记录和工作总结。

(五)建立学业预警管理档案:学院应对每个预警学生建立学业预警、指导和跟踪管理档案。

(六)检查评估:教务处、学工部将在每年的11月份对学院的学业预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预警学生过程管理。各学院对达到学业预警的学生务必高度重视,督促其制定学业规划,并做好相关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二)及时送达预警通知单。在确定学业预警对象后,各学院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及其家长、下达预警通知单,如果以其他形式告知家长,必须做好录音、聊天截图等信息存档。

(三)做好宣传疏导工作。要及时告知被预警学生学业预警不属于处分行为,不记入学生档案,仅是给予处于学习困难学生善意提醒,希望收到学业预警通知的学生能尽快调整学习方式、方法,做好学业规划,确保完成学业。

(四)目前为学业预警工作试行阶段,各学院要提高站位,把学业预警学生跟踪教育工作列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事”清单,认真研究部署;学业预警工作将作为年终考核主要内容。有问题积极与教务处、学工部进行沟通。


附件1: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

附件2:内蒙古科技大学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附件3: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学业预警登记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教务处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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