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加强我校本专科教育,进一步强化学风校风建设,夯实班风建设,引导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我校将大一学生早锻炼、晚自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持续性工作坚持狠抓下去。在以往开展此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和积极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为继续巩固积极成果,决定在2020级学生中继续开展早锻炼、晚自习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秋季学期早锻炼自10月19日开始,至第17周(含第17周,可根据天气状况自主调整)。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早晨,锻炼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晚自习自10月19日开始,至第17周周四(含第17周)。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不含法定节假日)19:30—21:30。
二、场地安排
1、早锻炼具体时间、场地、锻炼形式由学院自行安排,并报学工部备案。
2、晚自习教室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统一安排(见附件),矿业与煤炭学院、建筑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等个别学院自行安排教室,并报学工部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有专人负责早锻炼、晚自习的督促、管理和检查工作,完善学院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请假、公示制度。各学院具体负责老师及学院管理办法报学工部备案。
2、大一第一学期晚自习早锻炼工作的重点为新生适应教育。各学院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灵活掌握晚自习、早锻炼形式,丰富内容,将新生入学教育延伸渗透到晚自习早锻炼活动中,积极引导鼓励班主任、任课教师、高年级学生等参与晚自习指导,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教育、专业教育、生涯规划教育、班集体凝聚力建设、学业交流指导、课程辅导答疑等方面的活动,强化“学业为上”的理念,促使学生树立明确的学习目标、积极的生涯规划意识、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自主学习意识和能力,形成互帮互助、积极投入学习的良好氛围及行为习惯,激发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的积极性。
3、学生工作部和教务处将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定期反馈学院,并在全校进行通报,请各学院认真对待检查结果中通报的问题。此检查结果也作为学院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4、请于2020年10月21日前将相关备案材料经OA发送至学工部毕治方处。
附件:2020-2021学年度秋学期新生晚自习教室安排
学生工作部 教务处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