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8届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及毕业鉴定工作,保证2018届毕业生工作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8届毕业生奖学金评定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附件1)进行。
2、各学院请于6月27日前将2018届毕业生论文(设计)成绩单(一式一份),毕业论文(设计)优秀奖、毕业生学生干部服务奖的明细表和汇总表(一式两份)(样表见附件2)等相关材料报学工部李雪萌处。
3、毕业鉴定:
(1)自我总结:要求毕业生全面地总结自己在大学期间的思想道德、知识能力、文明养成等各个方面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不足,并有针对性的规划未来。
(2)班组鉴定: 由班主任划分小组(一般为8-10人),指定两位公正、负责的学生主持记录,鉴定小组要客观、公正地对每位学生的表现做出鉴定,既要肯定优点,又要指出缺点。
(3)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代表学校签署意见。
(4)各学院要认真动员,精心组织,防止走过场,学生应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5)《毕业生登记表》由招生就业处统一发放,各学院存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