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办、各服役学生: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学生退伍复学后应当到学校征兵工作站登记备案,享受相关优待政策。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
(一)资助对象。
1.2025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包括直招士官)和往届毕业生、在校生(不含大一新生);
2.2025年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自2021年起,退役复学学生可以享受在校复学期间国家助学金资助,但错过不补,请务必确保2025年退役复学学生均上交申请材料);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通过全国统一高考,2025年考入我校的新生。
4.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复学学生、残疾军人学生。
5.不属于资助对象: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二)资助金额。
1.学费补偿、学费减免,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学费补偿金额按照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补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2.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在学制内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即1850元/人/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不可重复享受。
(三)报送材料。
1.毕业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1》原件2份;(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3)毕业证复印件2份。
2.在校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1》原件2份;(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
3.招收为军士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1》原件2份;(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3)毕业证复印件2份。
4.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材料:(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2》原件2份;(2)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各2份;学校复学学籍异动表(复学申请表)复印件二份。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费减免材料:(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2》原件2份;(2)高校录取通知书、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各2份;(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原件1份。
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通过全国统一高考、2025年考入我校的新生,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复学学生,残疾军人学生到学校人民武装部填表。
(四)报送要求。材料报送至办公楼B330室,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
联系人:齐明老师 联系电话:5955979。
二、国防励志奖学金申请
根据学校《学生参军入伍实施办法》《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规定,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的,退役复学后可以申请1次国防励志奖学金。符合条件的退役复学学生,提交申请表、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复印件、立功证明材料各(各一式一份),报行政楼B330室。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
三、转专业申请
2025年下半年退役复学的学生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相关材料递交至学校征兵工作站,截止时间为10月9日,逾期不再统一受理。
四、课程免修申请
退伍复学学生申请军训、军事理论、体育免修的,在个人教务系统上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五、学院关怀活动
(一)开展悬挂“军人宿舍”标识牌等活动。做好军人宿舍的清理和认定工作,对已经没有退役军人住宿的宿舍,要及时摘除“军人宿舍”标识牌。对新增的军人宿舍,要及时悬挂标识牌。结合国防教育,悬挂标识牌可以组织相应的仪式,弘扬入伍光荣、军人地位尊崇的社会风气。根据本院退役复学学生人数,10月9日-10月31日期间到基地二楼领取新版“军人宿舍”标识牌,原“军人宿舍”标识牌自行替换和销毁。
(二)开展退役复学学生主题班会。召开新入班退役复学学生主题班会,让退役复学学生讲述在部队的经历和故事,用军人的精气神感染全体学生,进一步营造崇军尚武的良好氛围,增强大学生强军固防和国家安全意识。
(三)开展征兵宣讲活动。各学院可以结合2025年上半年征兵工作,选聘优秀退役学生作为本院的征兵宣传大使,开展优秀退役学生事迹宣传和征兵政策宣讲,用一个个鲜活的事例激发大学生爱国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六、有关要求
退役学生是我校的宝贵财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退役学生的相关工作,及时将文件要求传达到本院退伍学生中。持续做好退役复学生的思想教育、学业帮扶、优抚优待、榜样引领等工作,切实彰显退役复学学生的军人地位,发挥退役复学学生的榜样力量,积极推动征兵工作、学风建设等工作深入开展。
工作开展情况的文字和图片材料,于12月31日前发齐明OA。
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科技大学国防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 教务处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