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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工作
关于做好2015年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
2015-09-15 08:46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及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10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内助学中心〔2015〕25号、28号)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范围

1、2015年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及翌年毕业生,其中往届必须是2015年参军);

2、2015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3、2015年秋季复学的退役学生;

4、退役士兵考入我校的2015级新生;

二、报送材料

(一)应征入伍的毕业生材料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二份;

2、毕业证复印件二份;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二份;

(二)应征入伍的在校生材料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二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二份;

(三)退役复学生材料

1、《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原件二份;

2、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各二份。

3、学校复学审批表复印件或有关复学证明(注明复学时间及毕业时间)。

(四)退役士兵考入我校的2015级新生

1《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退役士兵考入我校的2015级新生到学校资助中心填表)

2享受过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不能再次享受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政策。

(五)填表说明

所有《申请表》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手填及复印无效)

三、补偿、代偿金额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四、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

2015年应征入伍、2015级退役士兵新生、2015年退役复学学生到资助中心(行政办公楼B227室)报送相关材料。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5954376。

                                 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5年9月15日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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