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2周年广泛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时代主旋律,学校决定每周组织开展升国旗仪式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10月1日-10月31日 7:00升旗 18:00降旗
11月1日-12月31日 7:30升旗 17:00降旗
地点为学校田径场。
二、具体安排
从本学期第六周开始,轮流由各学院每周一精心组织庄严隆重的升国旗仪式(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除寒暑假和双休日外,每日举行升国旗仪式。如遇节假日,周一未能集中组织参加升国旗仪式,可在节假日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组织;如遇特殊天气,可在分配时间段的当周内组织。在此期间,其他学院可以组织学生学习观礼。
三、有关要求
(一)升国旗仪式严格遵守《国旗法》,按照升国旗、唱国歌的相关礼仪和程序组织。
(二)各学院在组织开展活动中,要保证活动的覆盖率不低于95%。
(三)各学院要将国旗、国徽和国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开展了解国旗、国徽和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的活动,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
(四)各学院在规定的周次安排内完成活动,并在活动结束后1周内将活动总结电子版材料报送王玲OA。如后续组织开展活动,可以随时报送相关资料。
如有疑问,可详询。
武装部办公室:齐明、王玲 联系电话:5955979、5952190;
国旗护卫队:朱艳伟18247594968 王凯涛13214770185
附件:2021年秋学期升旗仪式时间安排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