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有效预防心理危机事件,现开展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6年2月27日——3月11日
二、排查范围
全体在校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三、重点排查对象
1.以往心理普查或心理排查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
2.因心理问题请假或休学后返校的学生。
3.人际关系失调或因情感问题导致情绪、行为异常的学生。
4.性格过于内向、孤僻、偏激,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5.迷恋上网、酗酒、赌博、网贷或有其他不良习惯的学生。
6.既往有伤人、自伤、轻生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轻生者的学生。
7.遭遇突发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本人或家人发生变故的学生。
8.因经济困难、学业困难等原因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9.转专业、学业预警、降级等学业变化的学生。
10.其他原因(如考研失利等)造成的心理、行为出现重大变化或异常的学生。
四、排查工作要求
1.各学院由学院副书记负责,学院心理辅导站老师、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全面、细致、深入了解掌握每位学生的具体情况。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增强对学生心理问题主动干预的意识,提高预防、干预能力。
3.各学院要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对可能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要分类建档、分级干预,制定个性化危机干预方案,做到发现及时、一人一策、干预到位。
4.排查工作旨在发现问题、预防学生心理危机事件,请务必做好保密工作,以免给学生造成新的压力或困扰。
5.各学院班主任3月9日前登录“心理健康信息化管理平台”上报排查结果,心理辅导站老师3月11日前登录“心理健康信息化管理平台”完成本学院上报信息的处理。具体操作见附件:排查信息上报操作指南。如有问题请与学生工作部李春雷老师联系。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