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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在校生心理健康排查工作的通知
2026-02-27 10:06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学生心理健康有效预防心理危机事件,现开展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6227日——311

二、排查范围

全体在校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三、重点排查对象

1.以往心理普查或心理排查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

2.因心理问题请假或休学后返校的学生。

3.人际关系失调或因情感问题导致情绪、行为异常的学生。

4.性格过于内向、孤僻、偏激,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5.迷恋上网、酗酒、赌博、网贷或有其他不良习惯的学生。

6.既往有伤人、自伤、轻生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轻生者的学生。

7.遭遇突发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人或家人发生变故的学生。

8.因经济困难、学业困难等原因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9.转专业、学业预警、降级等学业变化的学生。

10.其他原因(如考研失利等)造成的心理、行为出现重大变化或异常的学生。  

、排查工作要求

1.各学院由学院副书记负责,学院心理辅导站老师、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全面、细致、深入了解掌握每位学生的具体情况。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增强对学生心理问题主动干预的意识,提高预防、干预能力。

3.各学院要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对可能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要分类建档、分级干预,制定个性化危机干预方案,做到发现及时、一人一策、干预到位。

4.排查工作旨在发现问题、预防学生心理危机事件,请务必做好保密工作,以免给学生造成新的压力或困扰。

5.各学院班主任3月9日前登录“心理健康信息化管理平台”上报排查结果,心理辅导站老师3月11日前登录“心理健康信息化管理平台”完成本学院上报信息的处理。具体操作见附件排查信息上报操作指南。如有问题请与学生工作部李春雷老师联系。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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