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依据
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及各学院的评选细则进行评选。
二、名额分配
详见《2024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各学院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时应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各学院如在评选时出现名额剩余,请提前联系学工部统筹分配。
三、公示要求
各项奖学金需在学院网站及学院办公楼处张贴公示,并公布申诉电话:学院电话和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5952193,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需提交的材料
请各学院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需盖学院公章)报送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B227),电子版打包以学院名称命名,通过OA发给学工部李雪萌。
(一)奖学金评选细则及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研究生管理人员、研究生导师、学生代表等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制定、申请组织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评审报告以学院正式文件上报,包含本院奖学金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内容。
(三)《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2024年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硕士)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一份);《2024年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博士、硕士)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一份);《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汇总表》(附件5,一份)。
五、评选时间安排
(一)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在各学院规定时间前提交申请到所在学院。
(二)各学院将经过评审、公示无疑议的评选结果及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学院掌握好评选各时间节点(接收学生申请的截止时间、评审结束时间、留出足够的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学校奖学金评选办法见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规章制度”栏。各学院在评选前将自行制定的评选细则在学院网站或者告示栏进行公布。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