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1】21号文件要求,我校2015届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必须进行毕业确认及个人信息更新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2015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必须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
二、2015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必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完成“个人信息变更”、“毕业确认申请”两项工作。
1.在“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下,如实填写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后点击提交。(注:学生在今后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信息时要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个人信息。)
2.学生填写个人信息完毕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3.只有学生完成“毕业确认申请”,校资助中心才能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核实学生所有相关信息并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各学院于2015年6月20日前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报资助中心。没有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及没有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的学生在离校时资助中心不予盖章。
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到学工部大学生资助中心领取。(地址:行政办公楼B座227室;联系电话:5954376)
五、各学院要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要求6月20日前报送学院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材料。
六、鼓励家庭经济状况好转的学生提前还贷款,8月10日前申请提前还款的只还贷款本金,无利息。(注:每月1日至10日为申请提前还款日(11月除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于当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本金及利息存入支付宝账户,银行扣款日为当月21日。)
各学院, 贷款毕业学生确认毕业信息工作是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学院要认真做好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确认毕业信息的工作,务必通知到名单中的学生,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特此通知
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5年4月13日
关于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确认毕业信息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