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8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18〕33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2018年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及翌年毕业生);
2、2018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3、2018年秋季复学的退役学生;
4、2018年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二、相关材料
(1)应征入伍毕业生材料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二份;
2、毕业证复印件二份;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二份;
(2)应征入伍在校生材料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二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二份;
(3)退役复学学生材料
1、《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原件二份;
2、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各二份。
3、学校复学学籍异动表复印件二份。
(4)直招士官材料
1、《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二份;
2、毕业证复印件二份;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二份;所有《申请表》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
三、资助金额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四、截止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0日。报送材料地址:行政办公楼B227室,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5954376。
学生工作部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