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加强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援助与帮扶是我校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7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促进其顺利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2017届本、专科毕业生。(不包括升学、出国、参军、暂无就业意愿的)
二、补贴办法:
1、对已签订就业协议或已经明确就业意向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予以就业补助600元。
2、对于考取自治区就业促进计划中“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区民生工程、组织部选调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嘎查村任职计划的经济困难毕业生予以500元奖励。
3、补助名额详见附件1,其中已经有明确就业意向尚未签订协议的学生不超过补助名额的20%;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学生。
三、补贴申请及发放办法:
1、请各学院本着“帮扶特困、推荐优秀”的原则,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2017届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表》,学院审核汇总后填写《2017届毕业生就业补助汇总表》,以上两表于6月15日前报学工部大学生资助中心(汇总表需同时上报电子表格)。联系人:张宇昕,电话:5952193。
2、学生工作部与招生就业处共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就业补助。
3、请各学院做好本次补助发放工作,通过发放补贴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提供实实在在的帮扶。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届毕业生就业补助名额分配表
2、《2017届毕业生就业补助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