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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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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职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3-12-22 21:15

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一般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内蒙古科技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专职辅导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专职辅导员(不含副处级领导干部)。

二、考核依据

依照《内蒙古科技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见附件1)进行考核。考评总分满分100分,包含个人自评、学生评议、班主任评议、学院考核和部门考核五个部分其中辅导员自我评价占10%、学生评价占40%、班主任评价占10%,学院考核占20%、部门考核占20%

三、材料提交

(一)撰写述职报告进行自评述职报告作为个人自评的中心内容,是辅导员对本人过去一年的工作做出全面总结,述职报告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每位辅导员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进行个人自评并打分。

(二)各学院组织开展班主任评议、学院考核按照辅导员包联班级情况组织开展班主任评议及学院考核。

(三)材料报送。各学院请1227日中午前将考核相关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毕治方OA纸质版送至行政楼B332具体材料如下:

1.《内蒙古科技大学2023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每个学院一份;

2.《内蒙古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述职报告,每人一份。

四、工作要求

(一)辅导员考核工作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做好考核工作。

(二)学生评议部分由学工部统一组织,通过麦克思调研开展。请各学院积极动员学生参与评议,参与人数应不少于包联班级学生人数的20%

学生关注微信公众号“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绑定帐户后,点击【首页】-【我的问卷】,选择相应问卷进行评价。学生账号:学生学号,学生密码:初始密码:stu@学号(如已修改则为修改后的密码),如遗忘密码请联系各自学院教学办重置密码。

(三)参评辅导员要科学理性对待评价,勇于接受评价,正视评价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1:内蒙古科技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附件2:内蒙古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3:内蒙古科技大学2023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4:内蒙古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考评量表(学生评价)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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