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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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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3年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2023-10-24 15:12

各学院、全体辅导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引导辅导员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成果,提升理论素养,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现将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培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大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围绕辅导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学术研究、实践探索、研讨交流等,培育和建设辅导员工作室,使之成为辅导员工作交流的重要载体、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的重要阵地、学生工作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的重要平台,同时积极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学术研究。工作室要围绕研究方向,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载体,提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建设周期内,完成1个省级或2个校级以上课题。

(二)推进实践创新。工作室按照学校学工部工作布置,每年针对校院两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至少推出一项创新工作举措。在建设周期内,工作案例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

(三)打造优秀团队。工作室负责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也要将工作室打造成学习共同体,制定好工作室工作方案(包括基本建设、课题研究、成果辐射)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带领团队成员共同成长进步。在建设周期内,团队成员获得校级及以上“最美辅导员”称号。

(四)推动工作交流。工作室要在学工部指导下加强与相关学院工作协作,通过举办工作论坛、校际考察、工作研讨促进工作交流。每学期承办1次辅导员沙龙活动。

三、工作室人员构成

(一)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5-10名,其中专职辅导员比例应不低于60%,非本学院辅导员不低于50%

(二)工作室主持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理论素养和实践积累,组织开展本工作室涉及领域的研究工作。

(三)鼓励辅导员跨学院联合申报工作室,加强院际工作互动交流。每名辅导员最多可参加2个工作室。

(四)工作室可以聘请专业导师或顾问若干名,对工作室建设与发展提出参考建议。

四、日常管理

(一)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由学工部负责,建设周期为2年。学工部将为辅导员工作室提供适当的经费和场地支持,建议所在学院按照1:1的比例提供配套资金。

(二)按照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学工部组织对辅导员工作室进行阶段考核、中期考核、期满考核,定期召开主持人例会。主持人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营与管理,具体包括:

1.确立工作室建设目标和工作重点,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完善工作计划和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建立合理的团队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与工作室成员签订协议,保持工作室的稳定

3.及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三)优先推荐工作室成员参加全国的相关培训交流,推荐参评自治区“最美辅导员”。

(四)在我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评审基础上,择优推荐工作室申报自治区思政名师工作室。

(五)工作室结题验收合格以上的,给予当年度辅导员年终奖励性绩效认定。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工作室应围绕某一专项工作来设计和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突出时代性、创新性、实践性,主题鲜明、富有特色。

2.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高校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岗位工作专业素养和道德素养。

3)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初步凝练了较为典型的学生工作经验模式,能够带领团队共同进步。

4)从事学生工作2年及以上,在职、在岗。

5)曾获校级及以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荣誉者,优先考虑。

(二)申报方向

工作室围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所要求的项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开展建设工作建设方向应明确、聚焦,能有效弥补和增强我校学生工作的空白和薄弱环节。

1.“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辅导员工作室

2.学生教育帮扶体系建设辅导员工作室

3.“石榴籽”同心育人辅导员工作室

4.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工作室

5.资助育人辅导员工作室

6.教练型辅导员工作室

(三)申报程序

1.提交申请。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党委同意推荐后,均可申报。

2.学校审核。学工部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评审小组进行严格评审。

3.名单公示。评选结果经公示后,确定工作室名单。

4.学工部与工作室主持人签订工作室项目建设任务书。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内蒙古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五份);支撑材料(对申报书中的相关内容,提供的说明或证明资料,一式一份)。

2.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能够直接说明工作基础或已有成果的图片、辅助资料等。

申报人于2023111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部毕治方OA,同时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申报表纸质版交至行政楼B332办公室。

附件:内蒙古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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