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教育管理

Education management

当前位置: 首页>>教育管理>>日常管理>>正文
日常管理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 “2012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3-02-27 00:00

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决定举办“2012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人民日报社

主办单位:人民网、大学生杂志社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3月8日

三、参选对象

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四、参选要求

1. 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 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2年;

3. 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五、报名方式

1. 请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将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各高校,由学校直接推荐报名,每所高校推荐的参选人不超过2名;

2. 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其中须包含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一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照片要求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4)鼓励提交视频资料,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视频请直接上传至“人民播客”(http://vblog.people.com.cn);

(5)本次活动官方网站(http://stu.people.com.cn)开设微博讨论区,鼓励参选学生开通人民微博进行学习交流。

3. 报名表和参选人事迹材料需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核实,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于3月8日前邮寄至(以邮戳日期为准)活动组委会。同时报名表、参选人事迹材料及参选人照片的电子版,于3月8日前发送至活动组委会邮箱:stu@people.cn(材料请打包发送,邮件及附件文件包标题均统一为:xx大学参选人xxx事迹,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如有上传视频到“人民播客”的,请将视频链接地址随邮件一起发至活动组委会邮箱。

4.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可在本区域内高校报名的基础上组织初评,并进行重点推荐,推荐人选不超过10人。推荐名单加盖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公章后,请于3月15日前传真至活动组委会。

六、其他

1. 各高校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本校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2012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2. 相关信息请关注本次活动官方网站(http://stu.people.com.cn)及中国大学生网(stu.chinacampus.org)相关专题。为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请各高校在校园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设置指向本次活动官方网址的图片、文字链接。

3. 活动组委会将在活动官方网站及中国大学生网上公开登载、展示入围学生事迹,届时将不再另行征求学生本人意见。

七、联系方式

1.活动组委会联系人:

人民网:赵岍、周子玉,联系电话:010-65369989,传真:010-65369989

大学生杂志社:高丽飒、王寒,联系电话:010-64876015,传真:010-64871010

电子邮箱:stu@people.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人民网“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邮编:100733)

2.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联系人:钟妮,010-66096672

附件-2012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报名表.doc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12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admin)

版权所有© 内蒙古科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号内蒙古科技大学行政楼B224

 邮编:01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