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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3-04-21 17:15

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自治区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推荐范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范围为学校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优秀班集体从全日制本专科班级中评选推荐2022级学生和班级不参评。

、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公民道 德 规范,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综合评价在所学专业前30%,恪守学术道  德 ,坚守学术诚信;

4.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身体素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勇于投身创新创业,努力成长为  德  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坚强的意志品格、高尚的道  德  情操,品  德  优秀,文明修身,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3.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学生干部满2学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并较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需经民主评议后推荐;

4.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综合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在所学专业前50%;心理素质良好体质健康;

5.团结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善于做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完成校、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获得1次以上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

(三)优秀毕业生

1.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遵纪守法、品  德  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  德  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关心同学,热爱集体,在实习实训中表现优异,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刻苦,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秀,无挂科记录、无纪律处分情况;心理素质良好体质健康;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国家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或在校期间曾服兵役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5.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崇尚创新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荣获省部级以上创业或创新奖项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破格条件: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且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学生,且综合测评成绩占到班级前三分之一,可破格推荐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

(四)优秀班集体

1.学校全日制本专科自然班组建两年含两年以上;

2.有健全的班团组织,学生遵纪守法,明理修身,团结友爱,礼敬师长班干部认真负责,善于组织动员和团结同学。班级有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班风,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

3.班主任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学业辅导、就业指导等,善于处理学生间、任课教师与学生间关系,任课教师对班级评价高;

4.具有良好的文明风尚,班级学生在思想、学习、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方面综合评价居校上游水平,体育合格率达到90%以上;

5.学生组织和参与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党团活动、文体竞赛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比例高、成绩突出,班级在学校有一定的影响力;

6.班级学生无违规违纪现象,未出现安全事故或意识形态安全事件。

、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各学院成立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

2.推荐名额:具体分配详见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3.各学院于5月4日前完成线下评选、公示工作,同时将拟推荐优秀班集体全区高校“优秀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行政楼B223栗云杰处,学工部组织评议,全校择优报送5个班级。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花名册(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栗云杰OA。

四、申报和审核流程

2023年起,自治区升级申报系统,实现全流程在线申报(除“优秀班集体”评选),各学院务必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在线申报。如逾期未完成,视为放弃本年度评选,不再进行补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5月4日起,学院指导拟推荐人以个人实名认证方式在电脑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https://zwfw.nmg.gov.cn/)进行网上申报(见附件4

2.5月9日前,学院务必登录审核系统(见附件5)按照评选条件完成学院审核(见附件4并提交至学校审核

3.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提交至省级审核,通过后生成的申请(确认)表由学校统一下载,盖章后存留学生个人档案中。

4.6月2日起,学生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https://zwfw.nmg.gov.cn/)或手机登录“蒙速办APP”可进行“电子证照”实时查询验证或下载打印,不再印制纸质证书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全区高校“优秀班集体”推荐

3.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花名册

4.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网上申报、审核操作手册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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