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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重点学生排查工作的通知
2018-03-12 10:30

学期伊始,冬春季节变换,是大学生心理问题的高发时段。为防止学生因心理困扰引发心理疾病、行为问题和危机事件,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平安校园,依照学校学生工作总体部署,现将2018年重点学生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体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重点排查对象

(1)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2)不明原因经常旷课、缺寝或经常联系不上的学生。

(3)迷恋上网、酗酒、赌博或养成其它不良习惯的学生。

(4)遭遇突发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个人或家人发生不幸,或身边同学遭遇突发事件的学生。

(5)人际关系失调或个人感情(恋爱)受挫后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6)适应不良,如学习适应、生活适应、自我适应、交往适应等问题,导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7)既往有伤人、自伤、轻生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轻生者的学生。

(8)性格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9)因其他各种原因,如家庭不和睦、价值观冲突、性困扰等,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10)前期心理普查被列为关注对象、因心理问题休学到期复学的学生。

三、排查时间

1、本次排查时间:2018312-323

此项工作将作为学生工作部重点常规工作,各学院每月开展一次重点学生月排查工作,其中,每月第1-2周开展排查工作,于第2周周三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及时向学生工作部上报《内蒙古科技大学重点学生排查汇总表》。

特别注意:紧急状况必须及时汇报。

2.排查途径

各学院(系、所)要积极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心理联络员、学生干部、其他同学等多种途径、积极主动的去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

3.干预及帮扶措施

对于有心理困扰的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首先要对其进行约谈,初步判断学生问题的种类及严重程度。学院应通过约谈或其他途径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扰,若认为属于较重心理问题或心理危机,可与心理咨询中心商议,通过心理咨询、就医治疗、休学等途径,共同帮助学生度过心理困难时期。

四、注意事项

1.每次排查既要关注原有学生又要注重发现新增学生,尽可能实施高质量、全覆盖排查,避免出现空档和死角

2.需要中心进行评估或辅导的学生,学院辅导员务必要联系心理咨询中心,确保对学生的干预及帮扶措施持续进行。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系、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增强对学生心理问题主动干预的意识,逐步提高干预能力。

2.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对发现可能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要分类建档、分级干预,制定个性化危机干预方案,做到发现及时、记录完整、干预到位。

3.排查工作旨在帮助学生缓解和消除心理困扰,请务必做好保密工作,以免给学生造成新的压力或困扰。

六、汇总上报时间及要求

各二级学院根据排查结果填报附件《内蒙古科技大学重点学生排查汇总表》,于323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李雪萌处(行政楼B223)

学生工作部

201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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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号内蒙古科技大学行政楼B224

 邮编:01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