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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教育
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军训跟训、缓训、免训管理办法
2023-08-28 22:19

为进一步加强军训教学管理,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教体艺 20191号)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刚入校的新生应当参加该年级的军训。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缓训或者跟训。

第二条 因病、因事请假超过7天(含7天)的,或者因身体原因当年无法训练的,应当申请缓训。缓训的学生应当参加次届学生军训,军训成绩合格后获得规定学分。

第三条 因身体原因就读期间无法训练的,可以申请跟训Ⅱ。跟训期间,按照正常作息进行军训,接受除实操训练科目以外的军训科目学习教育。

第四条 有残疾证的,或者因身体原因就读期间无法长时在户外训练的,可以申请跟训Ⅰ。跟训期间,可以不到训练场地参加实操训练科目,由学院做好军训科目学习教育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因参军入伍未参加军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者复学后可以申请军训免训。

第六条 申请程序如下

(一)申请缓训的,应当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军训缓训(跟训)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学院的主管领导批准,报学校人民武装部审核同意。

(二)申请跟训的,应当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军训缓训(跟训)申请表》(一式两份),附相关证件或者二甲以上医院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经所在学院的主管领导批准,报学校人民武装部审核同意。

(三)申请免训的,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复印件(打在一张A4之上,一式三份)提交到学校征兵工作站清源水阁2楼-国防动员综合实践基地,经学校人民武装部审核,由学校教务处(矿业与煤炭学院教务科)批准。

第七条 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军训成绩,按照考试作弊处理。

第八条 本规定由学校军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20238月28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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