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国防教育

National Defense Education

当前位置: 首页>>国防教育>>征兵工作>>正文
征兵工作
关于做好2014年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
2014-09-15 21:53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及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10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内助学中心〔2014〕20号、内助学中心〔2014〕23号)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14年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范围

1、2014年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及翌年毕业生,其中往届必须是2014年参军);

2、2014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3、2014年秋季复学的退役学生;

4、退役士兵考入我校的2014级新生;

二、报送材料

(一)应征入伍的毕业生材料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二份;

2、毕业证复印件二份;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二份;

(二)应征入伍的在校生材料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二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二份;

(三)退役复学生材料

1、《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原件二份;

2、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各二份。

3、学校复学审批表复印件或有关复学证明(注明复学时间及毕业时间)。

(四)退役士兵考入我校的2014级新生

1《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

2享受过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不能再次享受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政策。

(五)填表说明

所有《申请表》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手填及复印无效)

三、补偿、代偿金额

从本学期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标准,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凡是在2014年7月1日之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均按照新标准进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凡是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的学生,从本学期起,学费减免的标准均按照新标准执行,2014年7月1日之前的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

2014年应征入伍、2014级退役士兵新生、2014年退役复学学生到资助中心(行政办公楼B227室)报送相关材料。应征入伍及退役士兵新生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退役复学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5954376。

                         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4年9月15日

8-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doc

版权所有© 内蒙古科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号内蒙古科技大学行政楼B224

 邮编:01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