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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工作
关于做好2015年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
2016-03-01 08:56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高校直接招收士官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16〕1号)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直招士官学生相关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直招士官资助对象、标准

(一)资助对象

按照文件规定,我校符合首批国家资助的对象是2015年8月1日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补偿或代偿。

(二)资助标准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二、所需材料

1、《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二份;

2、毕业证复印件二份;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二份;

三、填表说明

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并打印《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手填及复印无效)

四、材料报送

今年是落实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政策的第一年,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这一国家资助政策,2015年直接招收为士官的毕业生到资助中心(行政办公楼B227室)报送相关材料。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因时间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资助申请手续的学生,可以在报送2016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国家资助材料时进行补报,补报时间2016年9月。)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5954376。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高校直接招收士官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

附件2:《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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